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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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文件要求,由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公众可在“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j.cang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8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财务预算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实现网上在线提交、受理。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共26件,及时答复26件(含7件重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及时更新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丰富政务新媒体内容,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不断提升相关业务能力。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细节与局内各科室(单位)进行钻研,交流工作心得,明确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方法,有效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5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3

0

0

5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依然存在部分问题,比如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调,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水平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还不够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新模式,丰富政策解读手段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我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16日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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